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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县宏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榆树沟煤矿安全现状评价项目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2022/10/21 10:06:29 来源: 点击次数:

项目名称

 沙湾县宏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榆树沟煤矿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组长

薛世鹏

技术负责人

吴谦

过程控制负责人

姚家伟

报告编制人

薛世鹏、戴立辉

报告审核人

李博

项目组成员

安全评价师

薛世鹏、刘立春、王春光、戴立辉、潘竞涛、汪开旺、朱新平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现场勘查人员

薛世鹏、戴立辉

现场勘查时间

2021年6月24日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1年8月

项目评审情况

时间


评审组织者


评审专家


评审结论

报告符合安全评价导则要求

报告内容

项目地点: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县

 

建设单位:沙湾县宏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榆树沟煤矿

 

沙湾县宏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榆树沟煤矿位于沙湾县城东南70km处的榆树沟一带,行政区划属沙湾县东湾镇管辖。矿井于2005年开工兴建,2015年投产,目前开采水平为一水平+1350m。沙湾县宏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榆树沟煤矿,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年,核定生产生产能力90万吨/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及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以新煤行管发【2017】24号文),2019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6500002010111120115685,限采标高+1600m至1350m,生产规模90.00万吨/年,矿区面积2.101平方公里。现为民营制企业,证照齐全。

本次评价主要是沙湾县宏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榆树沟煤矿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包括煤矿安全管理体系、采掘、通风、提升、运输、供电、爆破器材以及排水等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评价工作的重点是对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中容易引发事故的各种潜在因素和生产系统、辅助系统中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分析评价,并制定适合该矿实际的安全对策措施。

通过采用“直观经验法”、“安全检查表法”和“系统安全分析法”,结合现场勘查情况,辨识出该矿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有顶底板灾害、通风系统存在的危害、瓦斯、煤尘爆炸、瓦斯燃烧、水害、火灾电气、提升运输、机械伤害、起重伤害、中毒、窒息、噪声及其他伤害。

根据矿井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采用定性、定量分折方法,对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瓦斯、煤尘、水、火、顶板管理进行现状评价,经过现场评价及矿井危险度分析确定:矿井瓦斯危险度为4,危险等级为Ⅳ;火灾危险度为2,危险等级为Ⅳ;水害危险度为4,危险等级为Ⅳ;顶板危险度为2,危险等级为Ⅳ;煤尘危险度为2,危险等级为Ⅳ。根据以上结果确定,瓦斯、水灾是该矿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其次是火灾、煤尘和顶板事故危害。因此,该矿应加强煤尘、火害、水灾、瓦斯及顶板的管理,预防以上事故的发生。

通过对开拓开采、通风、瓦斯防治、安全监测、煤尘防治、防灭火、防治水、运输提升、压风、电气、通信等系统进行的安全评价,沙湾县宏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榆树沟煤矿各系统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具备了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合格。